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和优化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鄞政发〔2007〕89号)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面向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鄞州区管辖的现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含东钱湖镇、梅墟街道、新明街道、聚贤街道),其中面向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招聘2名。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乐于奉献,勤政为民,热心为广大党员群众服务;
3.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村(社区)建设中实绩明显;
4.作风民主,客观公正,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下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处罚,仍在处分期内、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2会议室(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经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和集体荣誉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镇(街道)党(工)委公章),及2张1寸彩色照片、经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审签的《鄞州区面向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于2019年12月16日前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nbyz.gov.cn,下同)“人事招考”中的“事业招考”栏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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